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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宁:以案为鉴强震慑 以案示警知敬畏
“周某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、国家公职人员,背离党的宗旨,违反党的纪律,触犯刑法,决定给予周某某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”近日,永宁县纪委监委在县文旅体局召开处分决定宣布大会,现场宣读处分决定,以身边人身边事为“活教材”,让处分决定从“一张纸”变成警示教育的“一堂课”。现场40余名党员干部目睹昔日同事成为“案中人”,深受触动。
处分决定宣布不仅是案件查办的“尾声”,亦是做实“后半篇文章”的重要环节。近年来,永宁县纪委监委坚持“一案一监督,一人一落实”的原则,秉持“案结事不了,监督有延续”的工作思路,以处分宣布为抓手,结合案件特征、对象特点、行业特性,持续规范宣布程序、丰富教育形式、构建整改闭环,推动案件审理政治效果、纪法效果、社会效果有机统一。
规范流程,把好处分宣布“程序关”。坚持“凡处必宣”,宣布前,与受处分人逐一见面沟通,精准研判思想动态,商定宣布时间、地点和参会范围,“量身定制”宣布方案。宣布中,逐条逐项核对违纪违法事实、纪法定性及量纪依据,确保受处分人对处分决定心服口服;宣布后,由案件承办人跟踪掌握受处分人思想动态,工作表现,做到“一次宣布,全程负责”。今年以来,规范开展处分决定宣布45人次,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,切实维护纪律的权威。
靶向施策,上好警示教育“现场课”。改变过去宣布即结束的做法,将处分宣布会同步开成警示教育会,设置“处分宣布+案件剖析+受处分人检讨+党员谈认识+党组织负责人表态”五个环节,要求参会人员对照案例现场讲认识、谈体会,不做“看客”。今年以来,通过参观廉洁文化教育基地、旁听庭审活动等形式,开展警示教育150场次,覆盖6000余人次,推动纪律教育入脑入心,实现查处一人,警示一片的效果。
以案促改,压实标本兼治“责任链”。处分宣布后,案件承办人逐案梳理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,有针对性制定督促案发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,逐项建立问题清单、整改台账、限时销号。对整改情况开展“回头看”,对敷衍应付的约谈问责。今年,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9份,督促整改问题80余个,推动建章立制28项。同时,对受处分人员逐一开展回访教育,帮助正视错误,放下包袱,轻装上阵。现已回访62人次,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117人次,既做思想疏导,又严把执行监督关口,确保处分决定不折不扣执行到位。(永宁县纪委监委)
